关于调整展2009中国(北京)城市交通、地铁、轨道交通及市政设施展览会会期的说明
2009-03-27 10:36  文章来源:合作学会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关于调整“2009中国(北京)城市交通、地铁、轨道

交通及市政设施展览会”会期的说明

[2009]商经合学字第32

各有关单位:

我会获准《商务部关于举办“2009中国(北京)城市交通、地铁、轨道交通及市政设施展览会”的批复》(商贸批[2008]364号)。文件批准该展会于2009729-8月2在北京举办。展会举办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档期已满,需延期举办。经我会申请,商务部批[2009]84号文批复,同意将该展会延至200987-8月9举办

特此说明。

 

 

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

二○○九年三月二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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