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“2009中国(北京)城市交通、地铁、轨道
交通及市政设施展览会”会期的说明
[2009]商经合学字第32号
各有关单位:
我会获准《商务部关于举办“2009中国(北京)城市交通、地铁、轨道交通及市政设施展览会”的批复》(商贸批[2008]364号)。文件批准该展会于2009年7月29日-8月2日在北京举办。因展会举办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档期已满,需延期举办。经我会申请,商务部以商贸批[2009]84号文批复,同意将该展会延至2009年8月7日-8月9日举办。
特此说明。
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
二○○九年三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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